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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眉山市青神县发生了一桩怪事,储存在当地某油脂公司的430吨菜籽油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损失超过300万元。这么大体量的菜籽油被盗,没有内应几乎难以做到。案件很快侦破,是油库保管员刘某星监守自盗。可就在准备结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油脂公司的上级单位领导,青神县国粮公司总经理陶永鸿的表现有点不同寻常。
【正文】陶永鸿,时任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按理说,油不见了,他应该最着急。可他却按兵不动,直到2天后才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神操作”让人有点匪夷所思。调查人员很快发现,案中果然另有隐情。原来,从2012年起,陶永鸿在明知刘某星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其聘用为国粮公司油脂保管员。刘某星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偷卖菜籽油用于还债。陶永鸿的违规用人,要为此次国有资产流失承担重要责任。
而更让人吃惊的是,这起盗窃案件,撕开的只是县国粮公司内部严重腐败的一个小缺口。2020年4月,在一次搜查取证中,调查人员起获的一本公司账簿,彻底撕开了县国粮公司腐败窝案的面纱。写下这本账簿的是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科科长郭秀群。
【采访】眉山市青神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祥:这个笔记本记录了他们2016年至今的,就是一个这种套取粮食价差、侵吞溢余款等所有的明细账,它是记得很仔细,每笔记得很仔细。
据郭秀群交代,套取粮食价差款始于2014年,2016年前的账本早已在陶永鸿的授意下故意销毁。
【采访】眉山市青神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祥:(陶永鸿对)监管方面或者是整个行业的运转方面,哪些方面制度不健全,哪些方面能见缝插针,他都是比较了解的。
正是因为“内行”,陶永鸿从2014年开始,带着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鸿:比如说像有些粮食溢余的部分,这些收入本身应该列入公司的账目,但是就把这部分收入列为公司的小金库、账外账。
主持人:在粮库管理过程中,会有新旧粮的买卖、轮出等,也会有一定的粮食损耗。守粮有责,作为国粮公司管理者,陶永鸿们本应该合理高效管理粮库,但为了套取国有资金,这些人却利用职权,念歪了“守粮经”。调查发现,他们主要念了四本“经”:虚报损耗、以旧当新、空进空出和蓄意压价。
【正文】第一本经便是“虚报损耗”。按规定,粮食在储备和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一定的自然损耗。2016年底,陶永鸿抓住这项规定中的漏洞,在一次稻谷轮出中,与粮商约定产生的损耗为61吨,但实际只损耗了6吨多。县国粮公司将多出的54吨稻谷则以新粮名义,每吨2760元,再次收购入库。经过这一波操作,“轻松”套取国有资金15万元。
【采访】眉山市青神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祥:当年收购的新粮全是虚假的收购凭证,用他们以往很多年前掌握的粮农信息,就喊下面仓库的人自己填。然后那边的资金又是走现金,再加上财务那里有出纳配合,所以说就很顺利地把钱留下来了。
第二本经是“以旧当新”。还是2016年底,粮商李某找到陶永鸿,希望购买国粮公司负责代储的一批中储粮。陶永鸿同样没有放过机会,大肆套钱。
【采访】粮商李某:陶永鸿提出在我买到这批粮食后,要把其中800余吨粮食再卖回给国粮公司,(账面上)价格按照当年的新粮价格算。
在旧粮交易完成后,陶永鸿利用新旧粮的价差,又一次性套取国有资金20万元。
国粮公司下属粮仓众多,陶永鸿等人于是念起了第三本经:“空进空出”。
【采访】眉山市青神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雍:就是从一个库拉到另外一个库,在这个库是“旧粮”的身份,然后拉到另外的库就是以“新粮”的身份。
2017年,国粮公司就按照“空进空出”,操作了1047吨市级储备粮的轮入轮出。随后,陶永鸿示意郭秀群签订了一份伪造的粮油购销合同,掩盖“空进空出”稻谷的事实。
【采访】粮商王某某:当时签了合同后,粮食并没有拉,只安排了购粮款项往他们公司账上走了一圈。
这次操作,陶永鸿等人套取价差款31万元。2018年,他们再次故技重施,在一次430多吨县级储备粮轮出过程中,骗取国家资金22万余元。
此外,利用群众对政策不够了解,信息不对等的空子,陶永鸿们还使出了第四招——“蓄意压价”。2018年8月,县国粮公司一个粮库向种粮大户易某收购了80多吨稻谷。
【采访】种粮大户易某:当时收粮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说,今年的粮食最低保护价还没有出来,只能参考以前的价格来结算,政策上我们又不懂,我们就将就卖了。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科科长郭秀群:是桂花库粮管员,去找了当地的一个大户,种粮大户,跟他两个讲价,讲好的价格是2440元一吨。
陶永鸿等人一边按每吨2440元的价格付给农户,一边却以当年粮食最低保护价2520元登记入库,欺上瞒下,套取价差款近万元。
主持人:可以说,只要能套钱,不管金额大小,不论手段高低,陶永鸿们都要伸手。据查,陶永鸿、郭秀群涉案金额共计128万多元。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陶永鸿在一份忏悔材料中写道,“从所谓的不平衡,到后来的严重失衡”,似乎可以一窥究竟。那么,又是怎样的不平衡让他最终走上了歧途呢?
【正文】2009年,因工作表现突出,时任县粮食局财会股股长的陶永鸿和财会人员郭秀群,先后被安排到县国粮公司工作,但兼职不兼薪。陶永鸿回忆说,国粮公司成立时“无资金、无人员、无业务”,十分困难。有一年,他们从外省购回粮食,正赶上除夕,找不到工人卸车,只能自己动手。
【采访】眉山市青神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雍:他就把国粮公司的人全部喊着去,到眉山去把粮食全部运下来,然后自己又搬上车,又拉回青神,然后又入库。
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但因为兼职不兼薪,陶永鸿等人开始有了一些“念想”。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鸿:觉得干一份工作还是拿那么多钱,干两份工作还是只拿这点钱,才开始心里有一定的想法。
心里有了不平衡,陶永鸿们不是通过组织程序、合法手段争取合理收入,而是违纪违法不择手段满足私欲。在陶永鸿的授意下,公司发放所谓的“辛苦费”,从2011年每人2000块,一路上涨到2019年每人发放3万块。“辛苦费”就来自他们套取的国家资金。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鸿:脑壳里就开始想怎样来用哪方面的收入,来使“辛苦费”能够完全给大家兑现,所以就采取了一些非正常的手段。
上梁不正下梁歪,青神县国粮公司腐败案件涉及违纪违法人员13人。2020年5月,陶永鸿、郭秀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鸿:今天我走到这一步,愧对他们(家人),给他们树立了一个不好的形象。
【同期声】眉山市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科科长郭秀群:只是自己真的没有想到,后果是那么的严重。
主持人:
纵观全案,陶永鸿等人在青神县国粮公司的管理运营中,通过艰苦奋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成绩面前,将违规发放“辛苦费”视为一种“正向激励”,视为一种正常福利,对获取“辛苦费”绞尽脑汁、上下其手,最终导致集体性违纪违法,令人痛心惋惜。有人可能认为,这算不上什么大事;也有人认为,这是集体决策,法不责众。纪检监察机关告诫各位,再花俏的外衣,都改变不了其内里腐败的事实,希望这起案件能够警醒更多还抱有模糊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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