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上午,公司在804会议室召开了委派人员专题工作会。会议要求,全体委派人员要认真执行《委派人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承担履职责任,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效率。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刘嘉主持,董事、副总经理段朋作了讲话。
段朋对公司委派人员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规范履职。公司出台的《办法》,对委派人员在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下和公司治理结构中应该履行的职责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全体委派人员要按照《办法》规定,严格执行、规范行为。二是要正确履职。委派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兼任职务的重要性,在代表公司履职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事,要找准履职重点,尊重经营层的意见,充分体现股东方意志,对股东负责。三是要用心履职。在履职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当成二传手、传话筒,一定要用心、动脑,切实承担履职责任,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效率。
刘嘉要求,委派人员要严格执行办法,不打折扣;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监督,不留死角。通过依法履职、依规履职、务实履职,最终达到促进公司发展和帮助个人成长的目的,最终实现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温静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公司全体委派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