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山市委批准,市监委对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全华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胡全华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套取资金滥发奖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职,将国有公司资金违规出借给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胡全华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按规定取消胡全华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